【限量早鳥促銷】普吉島凱悅度假村Hyatt Regency Phuket Resort自由行 6 日

團號:HKT06241003L

行程特色

【普吉島凱悅度假村(Hyatt Regency Phuket Resort)】
壯觀的海景,所在位置風景優美
普吉島凱悅度假村 (Hyatt Regency Phuket Resort) 坐落於幽靜山邊,俯瞰著卡瑪拉海灘的悄靜漁村,毗鄰時髦的海灘俱樂部和布吉島的大小餐廳,前往芭東海灘的夜生活與購物圈亦只有一段很短的車程。這間酒店是體驗普吉島最佳面貌的完美地點,當然也包括探索披披島和占士邦島。

酒店外觀
壯觀的海景,所在位置風景優美

酒店設施。

酒店設施。

酒店設施。

酒店設施。

航班參考

* 以下為本行程預訂的航空班機及飛航路線,實際航班以團體確認的航班編號與飛行時間為準。
* 因應國際油價波動,航空公司隨機票所增收燃油附加費用,會隨國際油價而有所調整。
  •  
  • 航空公司
  • 航班
  • 出發地
  • 起飛時間
  • 目的地
  • 抵達時間
  • 1
  • 台灣虎航
  • IT503
  • 桃園國際機場
  • 2024/10/03 14:40
  • 普吉機場
  • 2024/10/03 18:00
  • 6
  • 台灣虎航
  • IT504
  • 普吉機場
  • 2024/10/08 19:15
  • 桃園國際機場
  • 2024/10/08 00:20

其它費用

  • ★出生地為高棉(柬埔寨)、寮國、越南、緬甸者,請附上全程來回英文正式機票正本和影本(需已完成付款,要有票號,不可以只有機場代碼)

    ★因應防疫期間,自2020年3月13日起暫停包括台灣在內之19個國家之落地簽證的申請暨核發。
    並取消免簽特特殊權利。

    ★如申請者為特殊身份,例如公務人員、立法委員等,送件請先告知,因入境主要目的不同,可能須附上英文行程表、
    已開票之全程來回英文正式機票、公務邀請函等。

    ★相片規格:六個月內拍攝之2吋彩色&白色背景半身正面脫帽照片,人像自頭頂至下顎之長度3.2至3.6公分,
    不得配戴有色眼鏡、五官清晰、 眼鼻口臉及兩耳不得遮蓋,照片不得修片或翻拍或合成
    。(比照晶片護照規格)

    簽證處保留依照申請個案之需要對申請人提出額外相關文件要求的權利。

    簽證處依簽證領事官主管判斷簽證最終核發決定。若審核後不給予簽證,簽證處領事官可拒絕解釋簽證被拒原因。

    簽證送交申請後,無論簽證核發與否,簽證費一律不予退還。

    簽證有效期非等同在泰國停留期限,一般而言,簽證有效期是指自申請日算起可於該期間入境泰國之使用期限,
    而實際停留期限將依各簽證種類不同而有所不同,或請以入境泰國時海闗決定為主。

    ※特殊休假日參考;

    01/01(六) 元旦
    01/29(六)~02/06(日) 台灣農曆新年
    02/28(一) 台灣二二八紀念日
    04/04(一)~04/05(二) 台灣兒童節&清明節
    04/13(三) ~4/15(五) 泰國潑水節
    06/03(五) 台灣端午節
    07/28(四) 萬壽節
    08/12(五) 泰國母親節
    09/09(五) 中秋節(彈性休假)
    10/10(一) 國慶日
    10/13(四) 泰皇蒲美蓬陛下逝世紀念日
    12/05(一) 泰國國慶日
    12/12(一) 泰國行憲紀念日

  • ※ 民國112年(西元2023年)休假日參考:

    01/02(一)

    元旦

    01/20(五)~01/27(五)

    農曆新年

    02/27(一)~02/28(二)

    二二八紀念日

    04/03(一)~04/05(三)

    兒童節&清明節

    06/22(四)~06/23(五)

    端午節

    07/28(四)

    泰皇瑪哈瓦吉拉隆功陛下萬壽節

    09/29(五)

    中秋節

    10/09(一)~10/10(二)

    國慶日

    10/13(五)

    泰皇蒲美蓬陛下逝世紀念日

    12/05(二)

    泰國國慶日、泰皇蒲美陛下誕辰紀念日暨泰國父親節

    駐台北泰國貿易經濟辦事處
    地址:臺北市大安區市民大道3段206號
    電話:02-2773-1100
    傳真:02-2740-3300
    網址:tteo.thaiembassy.org/cn/index
    上班時間:09:00-17:00
    送件時間:09:00-11:30
    領件時間:16:00-17:00

護照及簽證

  • 項目
  • 辦證工作日
  • 護照效期
  • 可停留當地天數
  • 說明
  • <台南件>泰國觀光簽證
  • 7天
  • 3月
  • 90
  • 泰國觀光簽證
  • 5天
  • 3月
  • 60

其他說明

  • 包含項目

    • 台北/普吉島/台北來回台灣虎航直飛普吉機票。
    • 每日飯店早餐(不佔床不含早餐及備品)。
    • 台北機場稅、泰國機場稅及燃油附加費。
    • 每位旅客可享有免費托運行李來回2件20公斤及免費手提機上行李10公斤。
    • 新台幣500萬旅行業責任險附加20萬意外醫療險(實支實付不得超過該上限,惟實支實付仍以保險公司認定為主)。
      ※旅客未滿15歲或70歲以上,依法限制最高【意外死殘保額新臺幣200萬元、意外醫療保額新臺幣20萬 (實支實付)】。
      ※未滿2 足歲之嬰兒費用包含保險,但不含行程之餐食以及不佔座位(交通、景點),並提醒您須自行準備嬰兒餐食。

    不含項目

    • 個人護照費用與泰國觀光簽證費用。
    • 當地飯店小費建議:床頭及行李小費建議為每人泰銖50元。
    • 泰國當地之飲食、交通、門票、醫療、個人消費等費用。
    • 上述報價適用中華民國國籍,外籍人士參加須另加價,請洽業務人員查詢。
    • 兒童不佔床不含早餐,一間房最多僅可接受一位小朋友不佔床之需求。
    • 一經確認後如個人因素取消或被拒絕入境,將無法申請退費。

    商品備註

    簽證資訊

    泰國觀光簽證準備資料:

    1. 護照正本-須具六個月以上有效期。(落地簽要七個月以上效期)
      ※僑居身份者,需有效之入出國許可,需附僑居證明正、影本(持大陸護照需影本3份)
    2. 二吋彩色白底近照1張-六個月內近照。(持大陸護照需3張)(學士照不收)
      ※附註:照片一定要大頭,同護照規格相片,人像自頭頂至下顎之長度3.2-3.6公分。
    3. 中華民國身份證正反面影印本1份。(持大陸護照需影本3份)
      ※附註:持外國護照申請者需準備機票正本(或電子機票),且附正影本各一份(確認位子後要有票號)
      (泰國可辦理落地簽,但等候時間較長,非必要請在台灣先辦理)
      ※泰國貿易經濟辦事處 將於西元2008年2月12日起嚴格要求填寫泰國簽證申請表格時需落實完全填寫特別是下列資料《必填》(請各位旅客在提供客戶基本資料時請告知)
      1.職業別攔、2.出生地欄~請填身份證上所列之出生地、3.行動電話欄(如未成年者需填入監護人之手機聯絡電話)。
      ※由於泰國Suvarnabhumi機場因人力缺乏,機場東區辦理落地簽證窗口暫時關閉,目前僅入境西區窗口接受辦理相關業務,為免辦理落地簽證人潮擁擠而使旅客轉機及入境行程受到影響,建議於抵泰國前先辦好泰國入境簽證,敬請公告週知相關旅客,謝謝 !

    泰國觀光簽證注意事項:

    1. 泰國不承認雙重國籍,於入出境時,務必使用同一本護照。
    2. 若出生地為:越南、高棉(柬埔寨)、寮國者,需附上【英文版已確認來回電子機票】,需已完成付款,要有票號,不可以只有機場代碼,請用A4白紙清楚完整影印。
    3. 簽證處有權依照申請個案之需要對申請人提出額外相關文件的要求。
    4. 簽證處依簽證主管判斷給予簽證,簽證處有權拒絕解釋拒給簽證之理由。
    5. 簽證有效期非等同在泰國停留期限,簽證有效期(自申請日算起)是指可於該期間入境泰國之使用期限,而停留期限請依各簽證種類不同而有所不同。

    報名前溫馨小提示

    1. 自由行報價已含「機票、住宿、飯店早餐 (不佔床不含早餐及床位),以及旅遊責任險」。
    2. 本行程機位有保留位,線上預約並完成付訂金程序後即表機位ok,飯店訂出等回覆,飯店回覆ok後,並依行程視同雙方同意簽署【觀光局國外個別旅遊定型化契約書】,敬請詳閱該契約書內容。
    3. 若因個人因素無法出入境,導致無法出發,所產生之費用需自行負擔。
    4. 「嬰兒」定義為未滿2足歲之嬰兒,費用為新台幣6000元,以上費用已包含旅遊責任險,但嬰兒不含餐食且不佔機(車、床)位;行程中各個旅遊景點(除有年齡限制外)皆可入場但不佔座位,並提醒您須自行準備嬰兒餐食。
    5. 「兒童不佔床」規範為「2~12歲」,且不含客房備品及早餐,飯店無另外鋪墊被;每房不佔床人數限乙名。
    6. 因受飛行考量及法規限制,每航班及艙等有可收受嬰兒數量上限。即日起,如有嬰兒同行者,請於報名時通知業務並確認能否取得席次及開票作業,並同時提供開票的名單及出生年月日,航空公司將以入名單順序受理,額滿即不再受理。
    7. 有特殊餐食或需求者,請最少於出發前14天(不含國定假日)通知承辨人員,以便立即為您服務處理,並以實際回覆為準。
    8. 床頭小費、行李小費、其他服務性小費則請各位團員依國際禮儀以及當地慣例自行支付。
    9. 若您未報名或未繳付訂金,本公司保留因匯率、稅、更改活動辦法等因素造成之調整售價的權利且恕不另行公告,敬請見諒。
    10. 本行程乃以團體為報價模式,所有機票、餐食、景點、住宿、車資等成本費用並無兒童、年長者或其他特殊身份之優惠,亦不適用於上述元件各自推出之針對個別旅客所進行之優惠活動;詳細售價與特惠方式以各行程標示為準,本公司不再進行任何退費與折扣。
    11. 本公司不定期依據不同銷售通路、旅展、早鳥、清艙、企業同盟、異業合作等等因素進行行銷特惠活動,因此並不保證同團旅客售價皆相同一致,一切以您報名當時公告之售價及活動為主。
    12. 於本網站訂購產品前,請務必詳閱該產品之訂購須知及相關約定。如訂購人非旅客本人,訂購人將居於代理人地位,亦即有義務充分告知旅客本人各行程訂購須知與限制約定,在點選同意後其法律效力及於旅客本人,本公司不接受事後旅客本人以不知或未瞭解等事由做為抗辯理由。

    住宿之溫馨小提示

    1. 行程飯店所使用之房型除行程特別載明或旅客特別需求,正常以提供各飯店之標準房型為主,並請遵守飯店各項規定(例如勿在房間吸煙),如有違返飯店規定而受罰款,須請旅客自行負責。
    2. 旅客需求一大床或二小床、高或低樓層、吸煙或禁煙房、非邊間或連通房等等特殊需求,在不升等房型且不增加售價之前提下,且最終之情況需於飯店現場辦理入住時使得確認,尚祈鑒諒。
    3. 「單人房差」係指「單人指定入住一間房之價差」。由於本行程報價是以「兩人一室」為報價基礎,假設您為享有較隱私之住宿品質而欲單人入住一間房,請訂購「單人房」。
    4. 大部份飯店並無「三或四人房型」,旅客若選擇加床,將以折疊床或沙發床為主,且基於房型與消防安全為由,最多僅能加一張床。
    5. 若您的最終分房為1大人+1兒童(或嬰兒),為顧及其他旅客之住宿品質與權利,恕不接受兒童不佔床之訂單需求,若另一旅客為嬰兒,大人則需訂購「單人房」。
    6. 各飯店是否提供盥洗用品、吹風機、WIFI上網、熱水器等等皆有不同服務規格,因此仍建議您攜帶慣用之個人衛生盥洗用品與電器。
    7. 行程中若包含飯店內早餐,餐食及服務(例如管家烹煮服務)則依各飯店所提供之內容為準。
    8. 行程所標示飯店等級以當地認證或各大訂房網評等為準,部份設施、服務、環境可能與國際星等飯店有些微落差。
    9. 自由行費用未含飯店內各項迷你吧商品、有料(付費)電視、客房服務、自費設施等項目。另旅客若毀損、遺失飯店內之用品,本公司不負賠償之責任,旅客須自行負擔相關費用。

    機票之溫馨小提示

    1. 本行程兒童定義為「回程搭機日」2足歲(含)以上、未滿12歲之旅客。
    2. 本行程嬰兒定義為「回程搭機日」未滿2足歲之旅客,且不列為團體人數。
    3. 團體機票無兒童之機票價差,嬰兒費用則請參考各行程售價。
    4. 本行程使用團體經濟艙機票,故無法累積哩程、優先選位更改航班及日期、退票、更換旅客。
    5. 由於團體機位座位安排統一由航空公司以姓氏之英文字母順序排定,可能造成您與同行之親友座位不相連之情況,團體行程可請求領隊協助您與其他團員協調更換,但可能造成您原始座位之變更,請您支持與諒解。
    6. 請依說明會資料上所登載的集合時間抵達機場與領隊會合,並自行考量交通狀況提早出門,另請務必於航空公司所規定時間內抵達登機閘口,以免錯過航班起飛時間。
    7. 請備妥效期六個月以上之護照(基於各國對外籍入境旅客護照效期規定)與簽證,以利辦理登機手續。
    8. 年滿19歲當年1月1日起至年滿36歲當年12月31日止尚未履行兵役義務男子(役男),應於出國前1個月內,事先向相關(主管)機關、單位申請短期出境許可。
    9. 各航空公司針對孕婦搭乘的規定不一,一般懷孕三十二至三十六週須請產檢醫生填寫航空公司之專用診斷書,三十六週後須醫護人員同行搭乘或禁止搭乘,詳情請洽您的客服專員,我們將為您查詢最新訊息。
    10. 有關航班行李規定,以各航空公司規範為主,若超重時旅客須自行負擔超重費用,若有任何疑問可洽詢服務人員或地勤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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